A.《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指出:語文課程是一門學習語言文字運用的綜合性、實踐性課程。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tǒng)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
B.《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指出:語文課程應激發(fā)和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引導學生豐富語言積累,培養(yǎng)語感,發(fā)展思維,初步掌握學習語文的基本方法,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適應實際生活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正確運用祖國語言文字
C.《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總目標指出:課程目標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設計。三者相互滲透,融為一體。目標的設計著眼于語文素養(yǎng)的整體提高
D.《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第三學段閱讀目標指出:閱讀議論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簡單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場景、人物、細節(jié),說出自己的喜愛、憎惡、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閱讀詩歌,大體把握詩意,想象詩歌描述的情境,體會作品的情感。受到優(yōu)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勵,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