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最新試題
甲訴乙違約損害賠償一案,一審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審判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中存在違法缺席判決的情形,遂裁定發(fā)回重審,一審法院重新作出判決,甲依舊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在審理時發(fā)現(xiàn)一審法院在重審時依舊存在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對此,二審法院的正確處理是:()
針對項大的上訴,誰是被上訴人?
劉某遞交上訴書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
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訴訟人,在B案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訴訟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后,向甲、乙、丙、丁都送達了判決書,甲收到判決書日期為5月20日,乙為5月18日,丙為6月2日,丁為6月3日,則:()
假設本案訴訟雙方在產生糾紛后達成仲裁協(xié)議,約定將此案提交江城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事后陳某和張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為什么?
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賠償因分手帶來的精神損害賠償,一審法院作出裁判后,乙不服,并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該案不應當由法院受理,則二審法院對本案的下列處理中錯誤的是:()
上海某外國語大學某女生到上海某外資百貨公司超市購買東西,出了收款口后,被商場保安攔住,說她身上有未交款的商品,該女生聲明自己沒有,仍被商場保安帶至地下室強行搜身。后來,該女生以商場侵害其人格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決該外資百貨公司賠償該女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25萬元。接到法院判決后,該外資百貨公司認為賠償數(shù)額太高,遂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是清楚的,符合客觀事實,但在賠償數(shù)額問題上欠妥當,不符合中國國情。二審法院的下列做法錯誤的是:()
如果國際銀行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并以厚泰公司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在二審程序中,厚泰公司分立為大偉公司、志杰公司和光明公司三個公司,則二審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是:()
請評價D區(qū)法院在一審中的做法。
如果陳某上訴后,在上訴期間就撤回上訴,并且法院裁定準許,則報社和張某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審判決,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