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和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可撤銷民事行為的類型。

正確答案: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指行為人對行為有重大誤解,或者當(dāng)事人雙方的經(jīng)濟(jì)利益明顯不公平,因而一方當(dāng)事人有權(quán)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民事行為。
這種民事行為的特征是:行為在撤銷之前有效,撤銷之時,行為自始無效,也就是撤銷的效力溯及至行為開始時。因此,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又叫相對無效的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的類型:
(1)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
(4)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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