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問答題
某書店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初,該書店計劃修建一座規(guī)模較大的圖書城,工程總造價423萬元,其中裝飾工程100萬元。同年六月,該書店與建筑公司簽訂了關于修建建筑書城的基建工程合同,合同及其附件寫明只將土建部分分包給建筑公司,裝飾工程剝離出來另行發(fā)包。
在例行的審計中,審計人員發(fā)現(xiàn)該合同中工程造價未將裝飾工程部分的100萬元剝離出來,仍然按423萬元的總額包給建筑公司,這樣工程總造價就高達523萬元。意味著建筑公司未干裝飾工程的活卻可以拿到裝飾工程100萬元的造價款,該書店白白送給了建筑公司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