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港口合同
B.泊位合同
C.到達合同
D.承租人指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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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為了避免因港口擁擠,船舶不能靠泊而產(chǎn)生的船期損失,常常要求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加入()等條款。
Ⅰ.到達即可靠泊;Ⅱ.到達無需等泊;Ⅲ.等待泊位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Ⅳ.不論靠泊與否。
A.Ⅱ,Ⅳ
B.Ⅰ,Ⅲ
C.Ⅰ~Ⅳ
D.Ⅰ,Ⅱ,Ⅳ
A.通常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應在承租人的辦公時間內遞交
B.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遞交時間應以承租人接受通知書的時間為準
C.遞交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時間和承租人接受通知書的時間通常是一致的
D.承租人一旦接受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裝卸時間即開始起算
A.船舶到港通知書
B.宣載書
C.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
D.裝卸開始通知書
A.1800
B.下一個工作日的0000
C.下一個工作日的0600
D.下一個工作日的0800
A.出租人
B.承租人
C.船方
D.承租人和出租人協(xié)商決定由誰
最新試題
我國海商法規(guī)定,船舶不符合約定的適航狀態(tài)或者其他狀態(tài)而不能正常營運()的,對因此而損失的營運時間,承租人不付租金。
在定期租船條件下,承租人不負責()的表述可能有誤。
租用的船舶轉租后,若轉租合同規(guī)定的出租人的責任超出原租船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原出租人所承擔的義務()。
某船第三貨艙的吊桿在卸貨港發(fā)生損壞而且不能很快修復,該艙只能靠雇傭浮吊卸貨,卸貨共使用3天,正常用船吊卸貨只需要2天,因此延遲1天,如果定期租船合同中訂有“凈時間損失條款”,則承租人可以停付租金的時間為()。
通常認為,只要不是()的責任所造成的妨礙對船舶的使用,都可以構成停租的條件。
在定期租船條件下,出租人承擔船舶的(),承租人承擔船舶的()。
在定期租船條件下,由于不可預料的異常事情發(fā)生,使原本安全的港口變?yōu)椴话踩?,承租人()?/p>
“波爾的姆”和“土產(chǎn)格式”合同范本均規(guī)定,承租人按每()支付租金。
在定期租船條件下,承租人可以停止支付租金的計算時間,有()計算方法。
在定期租船條件下,船長可拒絕執(zhí)行承租人()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