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委托監(jiān)理合同約定其所承擔責任的比例向業(yè)主賠償
B.因為是委托的性質,產生的責任不應由受托人賠償
C.根據業(yè)主實際產生的損失,據實賠償給業(yè)主
D.雙方事后協商確定
E.不承擔責任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指導投標人正確報價
B.免投標人中標后拒簽合同
C.避免泄漏標底
D.進行資格預審
A.12
B.24
C.18
D.30
A、該代表行為一律無效
B.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以外,該代表行為無效
C.該代表行為一律有效
D.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者超越權限以外,該代表行為
A.是否發(fā)布招標公告
B.否組織現場考察
C.是否解答投標單位的質疑
D.是否公開開標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
最新試題
合同標的是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的對象,一般包括()。
在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業(yè)主是權利主體,承包商是義務主體。
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后28天內,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技術資料2份,并向承包人進行技術交底。
屬于業(yè)主責任導致了部分工作內容的施工延誤,而該項工作并不位于工程師批準承包商施工進度計劃的關鍵線路上,則一定不批準承包商順延合同工期。
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中,()屬業(yè)主的風險。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屬于要式合同。
某高速公路項目,承包商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誤賠償金的風險。要求將路基的完工時間延長6個星期,承包商的理由如下:(1)特別嚴重的降雨;(2)現場勞務不足;(3)業(yè)主在原工地現場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項額外工作;(4)無法遇見的惡劣土質條件。使路基施工難度加大;(5)施工場地使用權提供延誤;(6)工程款不到位。問題:1)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以上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誤是非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延誤,可批準延長工期。2)哪些是業(yè)主的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該如何處理?
違約方只要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就可以不再履行合同。
施工招標時,某投標人的標書未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編標報價、僅提出了優(yōu)于招標文件的設計改進意見、實施方案和報價,則此投標書應被視為無效投標書。
業(yè)主有權將部分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工作內容發(fā)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