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2000年3月,美國甲公司與中國乙公司簽訂了排他許可合同,允許乙公司于未來五年內在中國使用其技術生產某種高級芯片,如有爭議交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仲裁解決。2003年4月,因發(fā)現中國市場巨大,甲公司在中國投資設廠,使用相同技術生產同類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戰(zhàn)略調整,將其在華工廠設備賣給丙公司,并允許丙公司使用相同技術生產芯片。設該技術為自由進出口技術,如果乙公司未將該技術合同在中國主管部門登記,該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
答案:
有效。因為在我國,自由進出口的技術貿易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不以登記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登記僅是政府對技術進口或出口活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