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小汽車的制造和銷售業(yè)務。2017年7月有關業(yè)務如下: (1)銷售1輛定制小汽車取得含增值稅價款234000元,另收取手續(xù)費35100元。 (2)將20輛小汽車對外投資,小汽車生產成本10萬元/輛,甲企業(yè)同類小汽車不含增值稅最高銷售價格16萬元/輛,平均銷售價格15萬元/輛、最低銷售價格為14萬元/輛。 (3)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給4s店一批小汽車,5日簽訂合同,10日收到預售款,15日發(fā)出小汽車,20日開具發(fā)票。 (4)生產中輕型商用客車500輛,其中480輛用于銷售、10輛用于廣告、8輛用于企業(yè)管理部門、2輛用于贊助。 已知,小汽車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稅率為5%。
A.7月10日 B.7月5日 C.7月15日 D.7月20日
A.20×16×5%=16(萬元) B.20×15×5%=15(萬元) C.20×10×5%=10(萬元) D.20×14×5%=14(萬元)
A.234000×5%=11700(元) B.(234000+35100)÷(1+17%)×5%=11500(元) C.234000+(1+17%)×5%=10000(元) D.(234000+35100)×5%=13455(元)
甲木業(yè)制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實木地板的生產、銷售,同時從事木質工藝品、筷子等的生產經營。 2016年9月,甲公司發(fā)生下列業(yè)務: (1)購進油漆、修理零備件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萬元,稅額8.5萬元;支付運費,取得運輸企業(yè)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1萬元。 (2)購入原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稅額26萬元。 (3)將橡木加工成A型實木地板,本月銷售取得含稅銷售額81.9萬元,將部分橡木做成工藝品進行銷售,取得含稅銷售額52.65萬元。 (4)銷售自產B型實木地板4.5萬平方米,不含稅銷售額為每平方米280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同時收取包裝費11.7萬元。 (5)將自產C型實木地板0.1萬平方米用于本公司辦公室裝修,成本為5.43萬元,C型實木地板沒有同類銷售價格;將自產的D型實木地板0.2萬平方米無償提供給某房地產公司,用于裝修該房地產公司的樣板間供客戶參觀,D型實木地板的成本為18萬元,市場銷售價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稅額)。 已知: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和成本利潤率均為5%;相關發(fā)票已經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A.68.6 B.68.9 C.69 D.70
A.34.5 B.34.598 C.34.61 D.35
A.235.45 B.239 C.240.89 D.241.91
多項選擇題
A.將橡木加工成工藝品銷售的需要繳納消費稅 B.自產的C型實木地板用于辦公室裝修,需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 C.自產的C型實木地板和D型實木地板用于裝修和贈送的需要繳納消費稅 D.自產的D型實木地板贈送給房地產公司,需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
判斷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