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召回是指藥品生產企業(yè)(包括進口藥品的境外制藥廠商,下同)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五個突出”:突出藥品GMP標準、突出全面實施、突出全員參與、突出全過程管理、突出品種特點。
最新試題
受托方的職責是什么?
自檢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藥品發(fā)放(銷售)記錄包括哪些內容?
怎樣處理產品投訴?
潔凈區(qū)
產品的放行的條件是什么?
怎樣管理藥品不良反應?
質量標準
放行
試劑、試液、培養(yǎng)基和檢定菌管理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