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的事實。
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了他人的利益免受損失而自愿為他人管理必要事務的行為。
是合同一方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預先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其他替代物。
保證人與債權人就一定期間連續(xù)發(fā)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項商品交易合同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保證人與債權人就單個主合同訂立保證合同。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證人為同一債務人的同一債務作保證的方式。有按份共同保證和連帶共同保證兩種方式。
最新試題
無因管理
協議解除
法定解除
合同之債解除
債的效力減弱
債的消滅
不當得利
最高額形式保證
債的變更
合意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