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李某的父親生前是一個集郵愛好者,去世時還留有幾本郵票。李某對郵票從不感興趣,在后來的幾次搬家中他都覺得這些郵票不好處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劉某來吃飯,無意間發(fā)現(xiàn)了這幾本郵票,劉某也是一集郵愛好者,他隨即表示愿意全部購買,最后以5000元的價格將郵票全部拿走,李某對這一價格也比較滿意。事過不久,李某從父親生前的一朋友處得知,他父親所留的郵票中,有5張相當珍貴,可能每張都值5000元;同時另一同事告訴他,劉某正在尋找買主。李某立即找到劉某,要求退還劉某的5000元錢。取回郵票,但劉某堅決不同意。雙方協(xié)商不成,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返還郵票。
問題:
1.李某與劉某間買賣郵票的行為的效力如何?
2.法院應如何對待李某的請求?
問答題
2007年,馬一店村委會對仝堂自然村通往趙灣村的一老橋進行路面改造,因資金不到位未對該橋兩邊的護欄加以安裝,只留下了準備搭建欄桿的根基鋼筋頭裸露在外。今年4月17日下午,小強放學回家,途經該橋體時,沿橋邊行走,不慎被橋體上裸露在外的鋼筋頭拌倒,摔至距橋面3米深的橋底。小強隨即被家人送往醫(yī)院救治,支出醫(yī)療費等共計15000余元。經對小強的傷情進行鑒定,結論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屬六級傷殘。
問:
小強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