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題:甲公司和乙公司20×8年度和20×9年度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1)20×8年5月20日,乙公司的客戶(丙公司)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乙公司賠償損失120萬元,截止20×8年6月30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在向法院了解情況并向法律顧問咨詢后,乙公司判斷該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發(fā)生賠償損失的可能性小于50%。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進行了評估,認定該訴訟案狀況與20×8年6月30日相同。20×9年6月5日,法院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作出判決,駁回丙公司的訴訟請求。
(2)因丁公司無法支付甲公司貨款3500萬元,甲公司20×8年6月8日與丁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雙方同意丁公司以其持有乙公司的60%股權按照公允價值作價3300萬元,用以抵償其欠付甲公司貨款3500萬元。甲公司對上述應收賬款已計提壞賬準備1300萬元。20×8年6月20日,上述債務重組協(xié)議經(jīng)甲公司、丁公司董事會和乙公司股東會批準。20×8年6月30日,辦理完成了乙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手續(xù)。同日,乙公司的董事會進行了改選,改選后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5名董事。乙公司章程規(guī)定,其財務和經(jīng)營決策需經(jīng)董事會1/2以上成員通過才能實施。20×8年6月30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4500萬元,除下列項目外,其他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上述固定資產(chǎn)的成本為3000萬元,原預計使用30年,截止20×8年6月30日已使用20年,預計尚可使用10年。乙公司對上述固定資產(chǎn)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上述或有負債為乙公司因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而形成的。
(3)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在進行商譽的減值測試時,甲公司將乙公司的所有資產(chǎn)認定為一個資產(chǎn)組,而且判斷該資產(chǎn)組的所有可辨認資產(chǎn)不存在減值跡象。甲公司估計乙公司資產(chǎn)組的可收回金額為5375萬元。
(4)20×9年6月28日,甲公司與戊公司簽訂股權置換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以其持有乙公司60%股權與戊公司所持有辛公司30%股權進行置換;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6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戊公司所持有辛公司3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2800萬元,戊公司另支付補價1200萬元。20×9年6月30日,辦理完成了乙公司、辛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手續(xù),同時甲公司收到了戊公司支付的補價1200萬元。
(5)其他資料如下:①甲公司與丁公司、戊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方關系。甲公司在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前,未持有乙公司股權。乙公司未持有任何公司的股權。②乙公司2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現(xiàn)凈利潤200萬元。2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實現(xiàn)凈利潤260萬元。除實現(xiàn)的凈利潤外,乙公司未發(fā)生其他影響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事項。③本題不考慮稅費及其他影響事項。
要求:(1)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判斷乙公司在其20×8年12月31日資產(chǎn)負債表中是否應當確認預計負債,并說明判斷依據(jù)。
(2)判斷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的交易是否應當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并說明判斷依據(jù)。(3)確定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合并乙公司購買日,并說明確定依據(jù)。
(4)計算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時應當確認的商譽。
(5)判斷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是否應當對乙公司的商譽計提減值準備,并說明判斷依據(jù)(需要計算的,列出計算過程)。
(6)判斷甲公司與戊公司進行的股權置換交易是否構成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并說明判斷依據(jù)。
(7)計算甲公司因股權置換交易應分別在其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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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在購買日一般只需要編制()。
綜合題: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0%的股權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取得時支付現(xiàn)金2300萬元,2014年12月31日其公允價值為2350萬元。2015年1月3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發(fā)股票的方式購買同一集團內另一企業(yè)持有的乙公司45%的股權。為取得該股權,甲公司增發(fā)2000萬股普通股,每殷面值為1元,每股公允價值為5.3元;支付發(fā)行費用50萬元,原10%股權在該日的公允價值為2350萬元。取得該股權時,相對于最終控制方而言的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賬面價值為23000萬元,甲公司所在集團最終控制方此前合并乙公司時確認的商譽為200萬元,其中:股本10000萬元,資本公積4000萬元,盈余公積960萬元,未分配利潤8040萬元。進一步取得投資后,甲公司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考慮所得稅等因素且甲公司有足夠的資本公積一股本溢價。要求:(1)編制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甲公司個別報表有關會計分錄。(2)計算2015年1月31日(合并日)合并商譽。(3)編制合并日合并報表中的調整分錄和抵銷分錄。
2014年1月2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的原股東A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以銀行存款8000萬元向A公司購買其所持有的乙公司90%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亦于2014年1月2日辦理完成,并于當日取得控制權。假定該交易發(fā)生前,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方關系。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為8600萬元。包括乙公司一棟辦公樓評估增值400萬元和應收賬款評估減值200萬元。乙公司辦公樓預計使用15年,已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截至2014年年末,應收賬款按購買日評估確認的金額收回,評估確認的壞賬已核銷。自甲公司2014年1月2日取得乙公司90%股權起到2014年12月31日期間,乙公司利潤表中實現(xiàn)凈利潤1000萬元;除實現(xiàn)凈損益外,乙公司未發(fā)生其他所有者權益項目的變動,乙公司未分配現(xiàn)金股利。乙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乙公司利潤表中實現(xiàn)凈利潤14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120萬元,分配現(xiàn)金股利18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等因素的影響。甲公司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反向購買業(yè)務的處理體現(xiàn)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是()。
綜合題:甲公司為乙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10年1月1日,甲公司與非關聯(lián)方丙公司分別出資200萬元及800萬元設立丁公司,并分別持有丁公司20%及80%的股權。2×12年1月1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收購其持有丁公司80%的股權,丁公司成為乙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當日丁公司凈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相等。2×13年4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500萬元向乙公司購買其持有丁公司80%的股權,丁公司成為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甲公司購買丁公司80%股杈的交易和原取得丁公司20%股權的交易不屬于"一攬子交易",甲公司在可預見的未來打算一直持有丁公司股權。2×10年1月1日至2×12年1月1日,丁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500萬元,2×12年1月1日至2×13年1月1日,實現(xiàn)的凈利潤為300萬元,2×13年1月1日至2×13年4月1日,實現(xiàn)的凈利潤為50萬元,未發(fā)生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事項(不考慮所得稅等影響)。要求:(1)判斷2×13年4月1日甲公司取得丁公司80%股權的合并類型,并簡要說明理由。(2)確定2×13年4月1日甲公司對丁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并編制相關分錄。(3)簡述甲公司合并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處理原則,并編制合并工作底稿中相關的調整分錄。
關于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2013年1月1日,A公司以現(xiàn)金6000萬元取得B公司20%股權并具有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28000萬元。2016年1月1日,A公司另支付現(xiàn)金16000萬元取得B公司40%股權,并取得對B公司的控制權。購買日,A公司原持有的對B公司2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8000萬元,賬面價值為7000萬元(其中,因B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確認的累計凈損益為200萬元、因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累計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為800萬元);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360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等影響,A公司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綜合題:甲公司和乙公司20×8年度和20×9年度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1)20×8年5月20日,乙公司的客戶(丙公司)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乙公司賠償損失120萬元,截止20×8年6月30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在向法院了解情況并向法律顧問咨詢后,乙公司判斷該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發(fā)生賠償損失的可能性小于50%。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進行了評估,認定該訴訟案狀況與20×8年6月30日相同。20×9年6月5日,法院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作出判決,駁回丙公司的訴訟請求。(2)因丁公司無法支付甲公司貨款3500萬元,甲公司20×8年6月8日與丁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雙方同意丁公司以其持有乙公司的60%股權按照公允價值作價3300萬元,用以抵償其欠付甲公司貨款3500萬元。甲公司對上述應收賬款已計提壞賬準備1300萬元。20×8年6月20日,上述債務重組協(xié)議經(jīng)甲公司、丁公司董事會和乙公司股東會批準。20×8年6月30日,辦理完成了乙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手續(xù)。同日,乙公司的董事會進行了改選,改選后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5名董事。乙公司章程規(guī)定,其財務和經(jīng)營決策需經(jīng)董事會1/2以上成員通過才能實施。20×8年6月30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4500萬元,除下列項目外,其他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上述固定資產(chǎn)的成本為3000萬元,原預計使用30年,截止20×8年6月30日已使用20年,預計尚可使用10年。乙公司對上述固定資產(chǎn)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上述或有負債為乙公司因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而形成的。(3)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在進行商譽的減值測試時,甲公司將乙公司的所有資產(chǎn)認定為一個資產(chǎn)組,而且判斷該資產(chǎn)組的所有可辨認資產(chǎn)不存在減值跡象。甲公司估計乙公司資產(chǎn)組的可收回金額為5375萬元。(4)20×9年6月28日,甲公司與戊公司簽訂股權置換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以其持有乙公司60%股權與戊公司所持有辛公司30%股權進行置換;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6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戊公司所持有辛公司3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2800萬元,戊公司另支付補價1200萬元。20×9年6月30日,辦理完成了乙公司、辛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手續(xù),同時甲公司收到了戊公司支付的補價1200萬元。(5)其他資料如下:①甲公司與丁公司、戊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方關系。甲公司在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前,未持有乙公司股權。乙公司未持有任何公司的股權。②乙公司2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現(xiàn)凈利潤200萬元。2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實現(xiàn)凈利潤260萬元。除實現(xiàn)的凈利潤外,乙公司未發(fā)生其他影響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事項。③本題不考慮稅費及其他影響事項。要求:(1)對丙公司產(chǎn)品質量訴訟案件,判斷乙公司在其20×8年12月31日資產(chǎn)負債表中是否應當確認預計負債,并說明判斷依據(jù)。(2)判斷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的交易是否應當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并說明判斷依據(jù)。(3)確定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合并乙公司購買日,并說明確定依據(jù)。(4)計算甲公司通過債務重組取得乙公司60%股權時應當確認的商譽。(5)判斷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是否應當對乙公司的商譽計提減值準備,并說明判斷依據(jù)(需要計算的,列出計算過程)。(6)判斷甲公司與戊公司進行的股權置換交易是否構成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并說明判斷依據(jù)。(7)計算甲公司因股權置換交易應分別在其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損益。
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丙公司的子公司。20×1年6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000萬元和一項無形資產(chǎn)作為對價,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權,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并過程中另發(fā)生法律咨詢費用10萬元。當日,該項無形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700萬元,公允價值為800萬元;乙公司相對于丙公司而言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總額為2400萬元,其中盈余公積為8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320萬元,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2500萬元。甲公司的"資本公積一股本溢價"科目貸方余額為2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甲公司對該項企業(yè)合并業(yè)務的處理,正確的有()。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以發(fā)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80%股權。購買日,甲公司所發(fā)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為12000萬元,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賬面價值為13000萬元,公允價值為16000萬元。購買日,丙公司有一項正在開發(fā)并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生產(chǎn)工藝專有技術,已資本化金額為560萬元,公允價值為650萬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80%股權后,丙公司繼續(xù)開發(fā)該項目,購買日至年末發(fā)生開發(fā)支出1000萬元。該項目年末仍在開發(fā)中。購買日前,甲公司、乙公司不存在關聯(lián)方關系。下列各項關于甲公司對取得丙公司股權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