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員工處分解除后,職務晉升、工資晉級、職稱評定和評先獎勵原則上受原處分的影響。 B.員工處分解除后,職務晉升、工資晉級、職稱評定和評先獎勵原則上不受原處分的影響。 C.受到降級、撤職處分的二層經理(含二層經理)以上人員,解除處分不視為對原職務、原崗位職級、原工資等級的恢復。 D.受到降級、撤職處分的二層經理(含二層經理)以上人員,解除處分視為對原職務、原崗位職級、原工資等級的恢復。
A.處分尚未期滿,而工作表現特別突出或因工作特別需要提前解除處分的,由監(jiān)察室、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提出具體意見報經黨委會研究同意,可提前解除處分。 B.提前解除處分的時間不得少于規(guī)定的處分限制期限的一半。 C.處分期滿考核不合格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未能按時解除處分的,由監(jiān)察室、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提出具體意見報經黨委會研究同意,須延長處分期限。 D.延長處分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規(guī)定的處分限制期限的一倍。
A.虛報工作業(yè)績。 B.大勢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C.在政策扶持、資源分配、考核檢查等事項中優(yōu)親厚友、顯失公平。 D.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