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01年12月,重慶一青年下樓時,被樓上突然掉下的泡菜壇子砸成重傷致死。在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情況下,悲憤的死者家屬將全樓26家住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86萬元,經(jīng)法院判決,由死者的左鄰右舍各分擔2932元。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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