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開招標
B、議標
C、內部招標
D、邀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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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要約生效后,在要約有效期內,要約人不得隨意反悔(即不得撤消和修改要約);
B、對方必須按照要約的條件訂立合同;
C、是邀請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法律證據;
D、要約人應當承擔一旦‘受要約人’做出‘承諾’,就必須與其簽訂合同的法律責任。
A、招標投標管理部門
B、招標人
C、公證機構
D、獲得招標人授權的評標委員會
E、招標代理機構
A、承包人未按工程師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B、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
C、承包人將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D、承包人的施工存在質量問題
E、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A、刪減部分合同規(guī)定工作內容交給其他承包人實施
B、更改部分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C、增加部分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D、為了協(xié)調施工干擾而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E、要求承包人完成其投標書中未承諾到場的大型施工機械才能實施的新增工程
A、總價合同
B、風險合同
C、單價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E、無利潤合同
最新試題
某項目設計合同的價格為500萬元,設計單位已接受委托方支付的定金,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則委托方有權要求設計單位返還()萬元。
非要約對象向要約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約意思的表示也不是承諾,因為要約人根本沒有與其訂立合同的意愿。
業(yè)主有權將部分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工作內容發(fā)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屬于要式合同。
某高速公路項目,承包商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誤賠償金的風險。要求將路基的完工時間延長6個星期,承包商的理由如下:(1)特別嚴重的降雨;(2)現場勞務不足;(3)業(yè)主在原工地現場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項額外工作;(4)無法遇見的惡劣土質條件。使路基施工難度加大;(5)施工場地使用權提供延誤;(6)工程款不到位。問題:1)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以上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誤是非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延誤,可批準延長工期。2)哪些是業(yè)主的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該如何處理?
如果發(fā)生緊急情況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鄰近的財產需立即采取行動,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在未征得業(yè)主的批準的情況下,發(fā)布處理緊急情況所需的指令,承包人就予執(zhí)行。
招標文件中的投標須知是為了指導投標單位正確報價。
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后28天內,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技術資料2份,并向承包人進行技術交底。
擔保合同是被擔保合同的從合同,被擔保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從合同也無效。但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在大型合同中,由于分部分項工程竣工時分別頒發(fā)工程移交證書,故會有幾個單獨的缺陷責任期,因此,也會有幾個“解除缺陷責任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