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試題
船舶在發(fā)生油污事故或違章排油后,應立即使用化學消油劑,防止污染的進一步擴大。
對于營運中的船舶,污染途徑主要是操作性排放和海損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于1983年12月29日頒布施行。
在港口錨地排放合乎排放標準的污水,最好選擇在漲潮時刻。
船舶上應指派某幾個人配合港口國當局的安全檢查或污染事故調查,其余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