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案工作者的權力是用來協(xié)助案主解決問題的 B. 個案工作者的權力不是來控制案主的 C. 個案工作者的權力在案主拒絕接受幫助時依然存在 D. 個案工作者有權力確定會談的時間、次數(shù)、是否結案等。
A. 當案主與工作者的關系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如果案主不愿意傾訴,工作者應該尊重案主的選擇。 B. 工作者在任何時候都要尊重案主的自決權。 C. 工作者有義務為案主保密。 D. 在關系建立初期,工作者可以鼓勵案主表達一些深層次的感受。
A. 再構法認為,一個人的核心信念、生活方式及其知覺和認知對于失調的情緒和思維起著影響和中介作用。 B. 意義再構的作用就是直接針對行為本身為案主提供新的視角去看待自己的行為。 C. 意義再構的本質是給某種情境和行為一個具有不同意義的新標記和新名稱。例如,案主的“頑固”可以再構為“獨立”。 D. 情境再構對那些過分概括行為(如“我從來都不自信”,“我總是遲到”等)的案主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