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人士杰瑞在境內一家外國企業(yè)中工作,2017年10月收入情況如下:
(1)工資收入為20000元;
(2)向某家公司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一項,獲得特許權使用費6000元;
(3)利用業(yè)余時間為某家企業(yè)進行產品設計,取得報酬24000元;
(4)在某學校舉辦講座,取得收入2000元;
(5)因汽車失竊,獲得保險公司賠償80000元:
(6)取得探親費5000元。
已知: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1005。
A.7835
B.8160
C.9125
D.1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