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江河蕩蕩,治道泱泱,人類5000年文明史乃是一部人逐漸被“發(fā)現(xiàn)”、人逐漸成其為“人”的歷史。人類社會之種種迷失、種種誤途,倘以觀念史檢視,皆因?qū)θ说恼J識不清而起。
承認和肯定人的主體性、高貴性應該是一切制度文明的根基,歷史上一切對人的踐踏、奴役和屠殺,皆是沒有將“人”置于宇宙的中心位置上。
在某些學者看來,社會歷史的演進大體經(jīng)歷了四個階段,其一是神本時代,神占據(jù)著主導地位;其二是物本時代,對自然的征服和對物質(zhì)的追求構成時代的主題;其三是社本時代,社會整體構成個人自由的尺度;其四乃是今天我們所極力張揚的人本時代。人本時代的開啟標志著人不再是手段和被奴役的對象,人將居于宇宙的中心位置,成為社會發(fā)展的終極目的。
法治是一項世俗的事業(yè),真正的法治不是在追求神性的證成,而是把人作為萬物的尺度。本世紀之初武漢大學李龍教授率先提出了“人本法律觀”。人本法律觀的提出意味著一切制度必須經(jīng)受人權尺度的衡量,所有阻礙、限制人的自由發(fā)展的制度構成必須予以拋棄;人本法律觀強調(diào)法律的人文關懷和對人的終極價值的追求,這既給我們提出了巨大的挑戰(zhàn),也賦予了我們艱巨而光榮的使命。李教授認為,人本法律觀是一種人道的法學觀。他認為“人本法律觀”中的“人”,外延是每一個人,是所有的人;內(nèi)涵則是指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愛國者。
同時,李教授還從四個方面論證了“人本法律觀”的衡量標準,主張以人為本不是以弱勢群體為本,而是以人的平等保護為準;以人為本不是以消滅有差異的人為本,法律本來就是解決利益差別和利益沖突的工具;以人為本不是以神為本,它強調(diào)理性生活的個體以及該理性主體自我選擇的權利;最后,以人為本不是以國家為本,而是以百姓為本,必須回應和滿足公民的利益需求。
上述資料中寫道:“法治是一項世俗的事業(yè),真正的法治不是在追求神性的證成,而是把人作為萬物的尺度。”請結合你對這句話的思考和對全部給定資料的理解,自擬題目,寫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選角度,立意明確,有思想性;
2.參考“給定資料”,但不拘泥于“給定資料”;
3.語言流暢;
4.1000~1200字。
從當年與柯達、富士上演“三國演義”的樂凱膠卷,到一度為人耳熟能詳?shù)?ldquo;海鷗”“回力”“紅燈”……一個個淡出大眾視野,甚至連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英雄”也顯遲暮之態(tài),曾經(jīng)無限風光的“鳳凰”也安靜了許多。
經(jīng)國務院批復,自2017年起,每年5月10日設立為“中國品牌日”。人們期待著,這一天能夠喚起更多的品牌意識,讓品牌權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保護,并讓這種意識內(nèi)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