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jù),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第一手材料”。
是指作為仲裁中的證據(jù)必須是經合法手段取得、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并依法進入仲裁程序的。
指證明案件事實是否存在的基礎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