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權利效力所及相對人為不特定人的權利。
是依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fā)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
是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
是特定人得請求特定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是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亭受其利益的權利。
簡稱法律事實,是符合民事規(guī)范,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xiàn)象。
最新試題
民事權利
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程序是什么?
既得權、期待權
請求權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
絕對權
法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民事法律關系
自愿原則
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