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法四例是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
以歷史事件為綱的史書體裁。亦即將重要的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的順序來編寫。
最新試題
汲冢竹書
西晉之荀勗的()開四部分類之先河。
簡述王弼注《周易》的特點。
裴骃
試述四大新史料,并泛談其應用。
古籍版本可分()(含稿本、鈔本)、()兩大類。
韋昭
徐廣
簡述王肅與偽書的關(guān)系。
術(shù)數(sh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