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用錄音、錄像視聽資料傳遞等手段把情報內(nèi)容記錄下來,用錄音帶或錄像帶傳遞情報的一種方式。
指用雙方事先約定的信號傳遞手勢、聲響、表情、燈光等傳遞情報的一種方式。
是人們借助刑事偵查情報傳遞于共同的符號系統(tǒng)和信號,通過一定的載體或媒介把情報傳送給特定對象(接收者)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