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02年11月,某甲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保險金額為2萬元,保險期限1年。出于疏忽,某甲忘了告訴丈夫某乙。2003年5月,某乙單位為每名職工都在該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每人的保險金額也是2萬元,期限也是一年。同年9月,某甲家中失火,燒毀了部分家具,某乙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經現場勘查后,保險公司認定某甲損失財產價值2萬元。這時,某甲和某乙各拿出一張保險單來,要求保險公司就每份保單分別理賠,即共賠付4萬元,因為兩張保單都是繳納了保險費的。保險公司則認為某甲和某乙就同一保險標的重復投保,且某乙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造成保險合同無效,遂拒絕履行理賠義務。如果同一財產是向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同一險種,兩家公司應當如何理賠?試以本案為例加以說明。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