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北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年)二月規(guī)定:“大兩省官出知外郡,不得奏辟(向朝廷薦舉征召為官)同(通)判職官,其諸處知州,亦不得保薦見任(現(xiàn)任)同(通)判。”
這一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

A.推動地方軍政權力分離
B.使同判絕對服從于中央
C.確保對地方的有效監(jiān)督
D.防止知州受到同判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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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項選擇題《漢書》中記載:“吏坐贓者皆不得為吏”,“弟犯法不得宿衛(wèi)”,因罪去官者及其親屬子弟在選官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這說明()。

A.察舉制有較大弊端
B.漢代對官吏行為進行立法約束
C.漢書記載有失公正
D.秦朝的連坐法在漢代得以延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