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運行揭示必須嚴格按照運行揭示調度命令終止時間,及時撤除公布揭示。 B.車間派班(指導)室應依據運行揭示調度命令終止時間,核對公布揭示終止時間正確后方可撤除。 C.公布揭示上填記撤除時間及撤除人,保存不少于一個月。 D.運行揭示調度命令未到期,另發(fā)運行揭示調度命令撤除時,在運行揭示背面應注明“根據X年X月X日X時X分發(fā)X號運行揭示調度命令撤除”字樣。
A.交付揭示與公布揭示核對,逐條勾劃值乘區(qū)段相關運行揭示。 B.在模擬運行測試設備(或IC卡臨時數(shù)據文件核對裝置)上核對寫入IC卡的數(shù)據文件條數(shù)和命令號,并與交付揭示勾劃的運行揭示逐條核對。 C.填寫“機務派班室LKJ臨時數(shù)據錄入登記簿”,與出勤調度員核對后,雙方簽認。 D.上車載入LKJ后,核對載入的LKJ臨時數(shù)據文件條數(shù)和命令號。
A.機務段派班室(寫卡指導室)應按區(qū)段分設運行揭示欄,運行揭示欄應加鎖,欄內不得存放、公布與運行揭示無關的內容。 B.按照上下行、站序、公里數(shù)、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出示。 C.運行揭示欄出示的運行揭示字跡要清晰、工整,內容準確無誤。 D.以顯示屏公布運行揭示,必須保證顯示屏作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