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B.只能申請復議 C.可隨時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D.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E.可自收到不予注冊通知之日起15日內,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A.15日內B.10日內C.30日內D.60日內E.90日內
A.2年 B.1年 C.3年 D.4年 E.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