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某侵犯了甲某的我國《憲法》所規(guī)定的生命權 B.甲某的死亡是通過授意乙某實現(xiàn)的,乙某侵犯了《憲法》第37條關于人身自由的規(guī)定,故應承擔故意殺人刑事責任 C.依我國《憲法》第38條,甲某的人格尊嚴受到了侵犯 D.乙某的行為在我國憲法和法律上尚無明確的定性
A.我國公民享有的選舉權是一種普選權 B.言論自由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在法定范圍內(nèi)不應由于某種言論而承受不利后果 C.集會、游行、示威必須是多個公民共同行使,屬于集合性權利 D.我國社會團體的成立實行備案登記制度
A.公民之間權利方面的某些特殊規(guī)定是一種合理的差別,不能認為是一種特權 B.我國憲法保護的特定主體,包括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等,這些主體享有的平等權是以禁止差別為義務的權利狀態(tài)或法律原則 C.現(xiàn)行憲法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D.憲法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的規(guī)定,既是國家立法的依據(jù),也是公民應當遵守的法律規(guī)范和道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