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方面 (1)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fā)展。 (2)為幼兒家長工作和學習提供便利。 (3)為提高基礎知識的質量打好基礎。
1、教師資格分類。 2、教師資格條件。 3、幼兒教師資格考試。 4、幼兒教師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