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一筆和第二筆借款的本金按比例各被清償35萬元
B.先清償債務負擔重的債務,第二筆借款的本金50萬元及利息10萬均已被清償
C.若甲不繼續(xù)履行,乙無權對丙的汽車行使抵押權
D.若甲不繼續(xù)履行,乙有權對丙的汽車行使抵押權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未經(jīng)乙同意,甲不得受領丙代為支付的租金
B.未經(jīng)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對乙不享有追償權
C.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權拒絕受領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D.若甲拒絕受領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證機關提存
A.甲、乙的專利權許可使用合同屬于技術轉(zhuǎn)讓合同
B.“鐳射聲控鍵盤”技術的專利申請權屬于甲
C.甲有權通知乙解除甲、乙的專利許可使用合同
D.若有人侵犯甲的專利權,在甲確定不起訴的情況下,乙才有權作為原告起訴
A.甲收藏了一幅署名王羲之的書法作品,“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十個大字力透紙背、吞云吐霧。甲以一萬元的價格出賣給王羲之書法愛好者乙。乙有權以重大誤解為由撤銷該買賣合同
B.甲將一個瓷盤出賣給乙,聲稱系清代雍正年間制品,乙見瓷盤底部印刷有“微波爐專用”五個字,感覺很合算,遂以1000元的價格購買。乙有權以欺詐為由撤銷該買賣合同
C.甲因生病急需用錢,乙提出購買甲的結婚鉆戒,因結婚鉆戒有獨特的紀念意義(系前妻花費15萬元購買),甲不欲出賣。最終,為了治病,甲仍以市場價格將鉆戒出賣給乙(20萬元)。甲有權以乘人之危為由撤銷該買賣合同
D.甲欲以50萬元的價格將一塊玉石放在自己經(jīng)營的珠寶商店出售,在給玉石標價時,甲因疏忽大意誤寫成“5萬元”。甲雇傭的店員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5萬元的價格出賣給顧客丙。甲有權以重大誤解為由撤銷該買賣合同
A.甲將房屋以500萬元賣給乙,達成協(xié)議后,為了少交稅,甲、乙訂立的書面合同載明的價款為200萬元
B.甲為感謝表妹乙成功為自己介紹女友,經(jīng)仔細考慮,甲將一輛價值60萬元的BMW535汽車以25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
C.甲將房屋以80萬元的市價出賣給乙,交付了房屋,但尚未辦理過戶登記,半年后,該房屋被拆遷,拆遷補償費高達400萬元
D.甲以市價500萬元向乙購買一幅“陳丹青西藏組畫”時,誤以為該畫價值2000萬元
A.甲、乙約定:“若乙通過2014年司法考試,甲贈與乙價值75萬元的‘特斯拉’汽車一輛。”
B.甲、乙約定:“甲將一套房屋以30萬元市價出賣給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辦理過戶登記。半年后,甲出賣給乙的房屋被拆遷,補償費高達400萬元
C.甲、乙約定:“甲將一Iphone6L以6500元出賣給乙,‘假一罰十’。”乙購買后發(fā)現(xiàn)該手機系舊Iphone5翻新的,請求甲賠償65000元
D.甲、乙約定:“為了報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將價值400萬元的房屋以3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
最新試題
當具備下列哪些事由時,行為人可以減輕侵權責任或者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理念體現(xiàn)在()
甲在新浪微博上發(fā)表了數(shù)條微博辱罵乙的微博,并附帶乙的隱私照,由于甲乙均是網(wǎng)紅,該事件迅速登上熱搜。乙向新浪微博舉報甲的侵權行為,要求新浪微博刪除乙的隱私照,但新浪微博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任由該隱私照在微博上傳播。乙有權請求甲和新浪微博承擔侵權責任。
在侵權案件中,若行為人是出于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自主行為、無因管理、依法執(zhí)行職務、權利的正當行使、受害人同意等原因?qū)е率芎θ嗽馐軗p失的,則行為人不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反之則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甲到超市購物,保安表示必須存包后才能進入超市,甲因為趕時間只好存包。過后甲越想越覺得自己的人格尊嚴受到了侮辱,認為保安此舉就是覺得自己是小偷,一起之下,一紙訴狀將該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屬于環(huán)節(jié)污染責任的一般免責事由,受害人過失則可以減輕加害人的環(huán)境污染責任。
甲今年7歲,與小區(qū)里其他小朋友們一起玩丟沙包,不小心將一塊石頭當做沙包砸向了8歲的乙,導致乙的眼睛受輕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甲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正常行駛過程中為躲避前面乙駕駛地逆行的貨車而急速轉(zhuǎn)彎,撞上了旁邊的土堆,受了重傷。后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說明,對于該交通事故,甲乙各負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同時查明,該土堆是丙違規(guī)堆積的砂石,若無土堆,則甲不會受那么重的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演唱家甲和乙公司簽訂了一份演出合同,約定甲參與乙公司2個月后的年會表演,乙公司支付5000元的報酬。一個月后,甲明確表示無論如何都不會參與乙公司的演出,此時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請求強制甲履行該合同。
甲為某市醫(yī)院感染病醫(yī)生,朋友乙患有乙肝,曾讓甲幫忙看病并開藥。后甲乙關系變得惡劣,乙當眾曝光將甲有私生子的秘密,甲遂也當眾曝光乙的病情。甲的行為并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