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經濟糾紛的方式主要有: ①相互協商; ②行政調解; ③提交仲裁; ④提起訴訟。
企業(yè)人員配備要遵循: ①實際需要的原則; ②整體素質的原則; ③比例關系的原則; ④先進水平的原則。
我國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種類包括: ①國家; ②國家機關; ③法人; ④其他經濟組織; ⑤經濟組織內部機構; ⑥公民個人; ⑦外國經營者。